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当前,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笔者结合以往工作实际,就换届选举工作谈点粗浅看法。
一、加强领导,坚持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按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同步的原则进行换届。本次换届涉及面广,参与选民多,工作量大,又面临很多复杂情况,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这就要求在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中必须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确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
坚持把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是我们历次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也是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要求。为此,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党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发扬民主的原则。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后的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严格程序,依法推进
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省委3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昌实际,提出了做好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同意,我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应在同一时间4月21日同时选举。代表选出后,4月28日前、6月21日前分别召开乡镇和县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对选区划分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可以适当增加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二是要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和接受监督;三是按照城乡人口按相同比例的原则划分、确定选区的大小,大体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针对各县区普遍反映,近年来选民登记难度越来越大,主要是人户、人企、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三分离”现象突出的问题,在选民登记工作中要坚持“一个原则”、“四个结合、四个为主”。“一个原则”,即坚持选民登记属地化原则。“四个结合、四个为主”:即对人户分离的,选民登记采取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相结合,以居住地登记为主;对有工作单位的,选民登记采取单位所在地与户口所在地相结合,以单位登记为主;对企业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分离的,选民登记采取企业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相结合,以生产经营地登记为主;对选民登记方式,采取主动登记和组织登记相结合,以选民主动登记为主。针对“三分离”突出的现象,这次登记要鼓励选民自行主动登记,并采用信息化手段方便选民主动登记。
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他们参加选举的方式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提供方便;二是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投票。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选举,在依法办理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本市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在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过程中,要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按照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把好代表入口关。担任代表职务,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要努力为人民服务。必须按照这些基本条件推荐代表候选人。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乡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也可以由选民联名推荐。无论是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还是选民联名推荐的候选人,都要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考察,做到心中有数。二要按照法定程序做好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要实行差额选举。按照有关规定,选民小组在讨论、协商候选人时,应当公正、公开,使讨论、协商过程成为取得共识的过程。为此,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细致地组织好讨论、协商,既重视选民意愿,又防止暗箱操作,按照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三要按照法律要求做好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包括是否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推荐者要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目的是为了让选举委员会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如是否具有选民资格,是否能够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对初步代表候选人,推荐者还要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以便选民小组酝酿、讨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根据选民要求,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问题。
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为了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要安排人员深入到选区和选民中间去了解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处理办法,有的要提前做好预案,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党委宣传部门要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有序的选举环境。要综合运用电视、互联网、标语、黑板报以及农家课堂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积极营造“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选民关心、参与、支持、配合换届选举工作的热情。换届选举开始阶段要重点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省、市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选民登记阶段要重点宣传依法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等工作;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要重点宣传选举程序和代表的基本条件、任职要求;投票选举阶段要重点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预选、实行差额选举、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等方面情况,增强选举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选民的知情权。
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选举法》和《江西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都作了较大修改,大多数选举工作人员缺乏同步换届选举的实践经验,加强培训指导非常必要。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要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业务培训。(供稿:熊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