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人大监督刑事审判工作立足于“实”
刑事审判工作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九江市人大在“实”字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调研,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摸实情,不蜻蜓点水。在深入市、县两级法、检两院开展调研时,由表及里,解剖“麻雀”,对法、检两院的汇报材料、有关人员的座谈发言尤其是一系列数据进行仔细分析,从中查找出一些未被提及的深层次问题,如:有的基层检察院2007年以来没有提出一起刑事抗诉案件、各县(市、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开展得不均衡等,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更全面客观、更真实准确的参考依据。
二是出实招,不摆花架子。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就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被害人的救助、法院和检察院的配合制约等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法、检两院认真办理落实。同时,常委会在充分征询法院、检察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抗诉案件报告制度(试行)》,使人大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重实效,不走过场。在常委会对法、检两院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前,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督查,了解掌握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法、检两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实行市、县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真正把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维护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江西省九江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陈研)
编 辑: 沈娟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