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廉政准则》贯彻意见
2月22日,是虎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三天,这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总体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程水凤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一定要深刻认识其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会议研究决定,要切实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在全机关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将贯彻《廉政准则》贯穿于机关各项工作,落实到机关各个部门。机关党组成员要带头遵守准则,做好机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要结合人大实际,把握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机关内部教育、监督制度和预防、惩治腐败的机制。尤其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机制上找原因,堵住腐败的滋生漏洞,铲除腐败的生长土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按章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工作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规定。(供稿、摄影:潘辛菱)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