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财经委赴抚州、南昌开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为做好我省城乡规划立法工作,10月21日和28日,省人大财经委组成调研组赴抚州、南昌开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调研组在两市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编办、发改、财政、建设、规划、交通、房管、环保、人防、水利、国土、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做好该条例的立法工作进行了广泛讨论。调研组认为,科学发展观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义,在立法观念上求突破,在立法过程中求实效,把扩大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落到立法工作实处。调研组将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去,认真研究,充分吸收,进一步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力争使条例的出台为促进我省城市化和统筹城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供稿/摄影:胡伟)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