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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来源: 抚州日报  浏览字号: 2013年09月29日 14:33

  抚州日报讯 9月26日至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小梅、黄日强、曾龙昌、陈克、余建平、谢祖鹏及秘书长左树青出席会议。副市长魏建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柯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刚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执行专家和市人大代表。

  会议应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公安经侦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和表决了《抚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有关免职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法律职务任免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法律职务任免议案;补选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晓媛在会议结束时要求,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主任会议专题学、学习培训系统学、个人自学主动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和思考,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学以致用,认真思考和谋划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具体举措,在边学边思边干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王晓媛强调,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要更加自觉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过一个平安欢乐、风清气正的国庆佳节。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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