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
陈社新同志为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陶有军同志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勇同志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
魏竹梅同志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闫丹慧同志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蔚军同志为合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晏维友同志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崔学斌同志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振家同志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剑斌同志合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玉兰同志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魏竹梅同志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