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21次会议,审议《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连松主持会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到会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