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4月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农业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对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沈卫国、陈先森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沈卫国主持会议。
臧世凯在讲话中强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基本形式。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正确理解执法检查对政府工作既是监督、又是支持,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臧世凯指出,多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宣传贯彻实施农业法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迫切需要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这对加强和改进农业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他强调,农业法是我国农业方面具有基本法性质的重要法律,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需要;是推动农业法律法规实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需要;是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需要。执法检查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检查,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谋实,并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充分准备。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常委会组织3个检查组,将于近日分赴滁州、六安市和阜阳、宿州市及宣城、安庆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农业法宣传贯彻情况、耕地保护情况、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及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了会议。省农业委员会、国土资源厅、科技厅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