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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提高监督实效
来源: 安徽人大网 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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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1日 09:09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坚持积极主动地开展审查。日前,按照《监督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和《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蚌埠市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审查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努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