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安徽 > 新闻报道

黄山市黄山区人大常委会对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来源: 安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11月29日 10:41
  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报告。会上对该区的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二要健全机制,确保稳步推进。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并做到学前教育占全部教育经费比重逐年提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园;要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尽快在尚无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达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城区小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和标准配建幼儿园;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不予审批,努力做到“一区一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要齐抓共管,创造良好环境。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管理措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尤其要督促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推动其中一些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早日达到准办标准,引导民办幼儿园朝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四要夯实根基,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合理确定生师比,根据实际情况或省市有关规定,核定公办幼儿教职工编制,并逐步配齐,尤其要加大乡镇幼儿园公办教师配备比例,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素质较高的幼教队伍。完善师资培训制度,坚持对小学转到幼教岗位的教师进行培训,待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才能充实到幼教队伍;鼓励幼教通过自考、函授等途径提高个人素质。定期组织幼儿教师进行教学教研活动,努力提高幼教队伍专业素质和整体水平。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