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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综述

——依法履职促发展 关注民生建和谐

来源: 淮北市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2月29日 14:28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依法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不懈努力,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科学发展统领依法审议工作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城市转型,是2010年全市工作的首要任务。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淮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研,依法履职,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寻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市转型的新途径、新规律,着力提高宏观经济运行质量。一是围绕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结合“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选择城市转型、城乡一体化、就业与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组成六个小组分别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就如何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城市转型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市政府科学决策参考,推动了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化。二是加强对规划、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依法审议“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认真总结规划、计划实施过程中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分析制约发展方式转变的瓶颈问题与对策建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三是注重引导财政在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财政决算报告,依法批准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督促政府认真落实“三权分立、三线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的监督,促进预决算编制科学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批准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支持政府将资金用于加快推动政务新区等重大项目建设上。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决议,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结构,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调控作用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连续多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全面贯彻落实节能法和有关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市政府进一步健全节能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了《淮北市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北市节能奖励办法》,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实现了“十一五”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88%的目标。

  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与推动民生持续改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结合起来,努力做到重民情、听民声、解民忧。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需于民,主任会议成员经常深入农村、厂矿、社区察民情、体民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面对形势日益严峻的城市交通,开展交通管理专项调研,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交通管理专项工作报告,支持市政府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安交通管理力度,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继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人大加强民生监督的着力点,多次深入市容环卫工作一线,依法作出关于大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决定。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就食品摊贩和小作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土地征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听取专题汇报,开展视察调查,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对加强新城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加大老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均衡化教育提出要求,对政府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促使政府出台并完善了推进新建住宅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系列措施;围绕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开展调研,审议市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完成了全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对文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族与宗教、外事侨务等开展调研与监督,督促政府逐步完善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发展成果普惠全市人民。

  开展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执法检查是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有效途径。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提出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调整主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四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确保了我市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再次跨入全国第一方阵,为2011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提出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水务部门加强了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依法划定32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大对水资源的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1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除关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外,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等系行活动。同时,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反贪污贿赂工作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推进公平正义上的作用。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了反贪污贿赂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推进了科技强检工作,增强了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本领。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工委主动深入全市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专项调研,督促司法部门加强行政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为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联系走访代表、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有效途径。市人大常委会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制定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评选办法,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一年来,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参与决策、监督协助和模范表率等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代表专题视察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确保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106件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调动了机关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淮北市市人大及常委会、机关工作流程》,坚持举办常委会法制讲座制度,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建设,营造了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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