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保障老年人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的决议
10月22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基础上,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的决议》。决议指出,必须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严峻性,把发展老龄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着力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模式,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强化老年法律法规的实施,大力营造尊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加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和经费投入,保障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