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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立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来源: 安徽法制报  浏览字号: 2010年10月22日 15:37

  “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在吸收了省十一届人大第二十次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建议和社会公众意见后,备受关注的《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新增了“应当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10月19日再次提交省十一届人大第二十一次常委会审议。

  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核心内容之一,此前,提请省十一届人大第二十次常委会审议的该《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审议和公开征求公众建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均认为:仅规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还要有效防止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因此,除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外,条例还应当对工资的支付保障作规范。根据组成人员审议建议和公开征求的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将此建议采纳在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修稿二稿)》中。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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