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
10月2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任海深, 副主任朱维芳、胡连松、郭万清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郭万清主持全体会议。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组,于8月下旬至9月初,开展了《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代表执法检查组在会上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胡连松指出,《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法律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环境;积极开展城乡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切实强化规划管理,规划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但从总体上看,目前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律实施;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实施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制,积极提高城乡规划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科学指导城乡规划。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民政厅厅长刘健作了《关于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刘健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龄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部署和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成效明显。针对当前老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今后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政策支持体系、老年医疗保险体系、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体系、老年人文化教育体系、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养老服务组织领导体系,更好地维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谢广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列席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