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赴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检查“五五”普法治理工作
7月15日至16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俊为组长的安徽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第二组,对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电力公司等四部门五年来贯彻“十一五”依法治省工作纲要和“五五”普法规划、决议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四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向检查组汇报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查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档案资料,组织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
张俊副主任在检查中对省国土资源厅等四部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电力公司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俊副主任强调,法制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省直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发挥普法宣传在助推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不断提升依法治理工作的水平。今后一是要进一步突出对宪法的学习。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长期抓、持续抓。要认真掌握和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要认真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规范决策和管理行为。将学习宪法作为普法内容的重点。二是在做好自身宣传的同时,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表率和模范,要发挥好示范和引领作用,要积极主动,广泛参与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切实履行省直机关的社会责任。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