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
近日,以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新忠为组长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对市直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法》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就贯彻实施《工会法》的相关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重点对市供电公司、市立医院等六家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工会组织建设情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通过执法监督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计划安排,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工作,这是配合“五五”普法检查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部署。
检查中发现,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仍时有发生及工会主席待遇得不到落实等。
对此,唐新忠主任指出,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法定形式。对于《工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充分表明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会工作和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的高度重视。
唐新忠强调,2010年的执法检查一方面是为了继续推进《工会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督促各级工会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健全维护职工权益的制度、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唐新忠主任也谈道,《工会法》是一部保证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法律。今年所进行的《工会法》执法检查,也是继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第一次执法检查后,时隔八年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还将走访一个县(区),也将和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企业家等进行座谈,了解《工会法》实施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