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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调研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5月31日 15:22

    中国人大网讯 为保护农业合作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528,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黄同文主任为组长的执法调研组,对合肥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昌寿、邹吉昌、谢刚、郭超,秘书长周阿成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调研,市政府副市长江洪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合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情况的汇报,并深入肥东、肥西、长丰和包河区,实地察看了肥东建华农民专业合作社、徽之皇蔬菜专业合作社、肥西三河镇木兰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西湖莲藕专业合作社、长丰杨庙豸铺植保专业合作社、双墩镇立华养鸡专业合作社、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葡萄专业合作社以及晓南村果蔬专业合作社,详细了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组织机构运行、财务管理和政策扶持情况,听取了当地政府的工作汇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71施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合肥市紧紧围绕“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带一地经济、富一方农民”的发展目标,坚持“扩面、拓展、规范、提升、创新”的发展原则,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今年4月底,全市农民农业合作组织发展986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571家,合作社涉及种植(林业)、养殖、土地流转、植保、农机、资金互助、农产品加工等多个领域,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组织93家,其中示范合作社65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示范社21家。呈现出“总量规模壮大、带动能力增强、领办主体多元、合作方式多样、产品覆盖广泛、机制不断完善”的良好发展态势。

    调研组在认真听取情况汇报后,黄同文主任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调研的目的是了解该法的执法情况扩大对该法的宣传,推进该法的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第一个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对于提高农业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进程,建立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贯彻执行好这部法律是我市富民强县、解决农民经济的必经之路,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最后,黄同文主任希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探索创新,完善政策,将农业范围和规模向城市延伸,同时,引进养殖业、种植业等加工、深加工产业,不断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层次和品质,走出一条有别于西方农庄模式的农村经济发展之路。(合肥市人大农工处 李红)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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