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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就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新建议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5月14日 16:48

    今年4月下旬以来,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副主任汪卫星为组长的调研组,赴歙县、休宁县、黟县、徽州区等区县和市公安局及市交警大队,就全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调研。调研组通过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走访一线交警、实地察看交通安全设施、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较全面地了解该法律在黄山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在随后召开的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组成人员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虽然全市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宣传广度、深度还不够,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尚未形成整体合力;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五小车辆”保险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尚未设立,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与道路基础设施未实现同步建设,中心城区停车场严重不足,交通管理压力的日益加大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现有警力和装备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为此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政府及公安、教育、广电、新闻出版、企业、学校等作用,形成宣传工作合力。要继续以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加强驾驶员的培训、考试、管理和教育,培养其依法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和交通文化素养,切实把好安全源头关,确保黄山道路交通安全。

    二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为抓好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对于新建、改造的道路要做到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高度重视中心城区部分路段交通“瓶颈”问题,整合中心城区已建停车场资源,切实加快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要加快农村“村村通”工程交通配套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加快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尽快统筹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加强协调,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法,督促保险公司增强社会责任,依法开展“五小车辆”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业务;进一步加强对农用车辆的管理;加强对电瓶三轮车的源头管理,禁止非法进入市场,并做好电瓶三轮车正式禁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到位。市政府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交警等执法队伍建设,突出解决好队伍结构老化等问题,配齐、配强执法人员、装备及通讯工具。要关心执法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执法效率、质量,达到从优待警,科技强警。各执法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从严加强队伍管理,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为民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提供坚实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安徽省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陈新民)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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