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
10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金良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准备情况报告、讨论常委会拟制定和修改的几项工作制度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传、高萍、周刚民,秘书长赵同良出席会议;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和相关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关于各议题的调研报告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会议讨论、确定了第十四次常委会上将要开展的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述职的指导意见(草案)》和《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何金良主任指出,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讨论决定“依法治国”若干重大事项。顺应趋势,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履职尽责、接受监督等也将越来越严格和规范,市人大常委会近几年先后探索和尝试了“人大代表访选民”、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等方式督促代表履职尽责,但这些方式都是自上而下的,积极探索“代表向选民述职”这种自下而上的监督方式,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丰富监督代表手段的应有之义。何金良主任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修改事宜,牵涉面广、份量重,一定要严谨细致,及时吸纳四中全会和省人大即将出台的新规定精神,形成一个更完备的修订草案,交付各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再适时提交常委会审议、表决。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