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10月8日至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士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庆、董宏业、朱燕云、汪方应、张瑞中及秘书长王连旺、全体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夏吉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人大工委负责同志等列席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一年多来,结合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和我市“旅游兴市”战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制定贯彻实施方案;着力整顿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完善规范公共服务,落实保障措施。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旅游法》宣传贯彻力度,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旅游市场执法和旅游资源整合力度,切实打好我市旅游经济这张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审议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要面对新情况,探索新路子,形成新成果,坚持将预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局,积极提升专业化预防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推进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陈士宽强调,举国关注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中央全会专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研究部署,在我们党建设和新中国成立以来都是第一次,必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里程碑,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全会召开以后,我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使我们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人民意愿同心合拍,在新的起点上把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建设法治池州、幸福池州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