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7月29日至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超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旭,副主任高学峰、杨彦颖、李晓光、余敏辉,秘书长陈朝祥出席会议。会议由肖超英、张旭分别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张旭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是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将为精致淮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决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我市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张旭要求,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主题主线,扎实有效履行人大职责,继续做好人大经常性工作,尤其要确保完成好市委交给的任务,更好地服务我市转型发展大局。要坚持抓重点、谋创新、求实效,狠抓工作落实,优质高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要组织开展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纪念活动,以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张旭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以优良作风推动人大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优势和作用,为建设精致淮北、打造文明之城,推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兆法,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处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