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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制度加强财经监督咨询工作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6月05日 14:29

    为加强淮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经济工作和财政预算、决算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质量,日前,经淮北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设立财经监督咨询组。为充分发挥财经监督咨询员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淮北市人大常委会财经监督咨询组工作办法》。

    《办法》规定,财经监督咨询组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具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或财政预算、决算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根据需要,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请在职的专业人员,但财政部门的在职人员除外;从部门之外聘请的专业人员,学位应在硕士以上。咨询组设组长1人,成员由7—10人组成,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考察,本人同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聘任。

    《办法》明确指出,财经监督咨询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市人大财经委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规划或计划和预算调整的前期审查工作;参与市人大财经委对全市经济运行及政府重大经济决策、政府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等有关重大经济工作的调研工作;参与市人大财经委对市本级及部门预算、决算的审查工作;参与市人大财经委组织的其他重要工作课题的专题调研。咨询组成员的聘期与市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对聘任的咨询组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颁发聘书并函告其所在单位。咨询组成员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由市人大常委会予以解聘。

    为保障《办法》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财经监督咨询组的作用,《办法》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协调咨询组的日常工作。财经工委办公室应及时向咨询组成员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财经工委组织学习考察活动时,可根据考察内容邀请咨询组成员参加。咨询组成员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材料或进行相关的调查研究,按时参加咨询活动和有关会议,并提出咨询意见。

    (安徽省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周金群 赵振江)

编 辑: 李杰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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