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面向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4月15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金良,副主任宋家传、高萍、鲍子雨、周刚民分别率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就《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活动中,检查组深入我市各县区部分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详细了解工业污染、城市扬尘、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实地察看有关现场和设施,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建立和执法监管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责任部门工作汇报和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
何金良在执法检查时强调,人人都是防治大气污染的责任人,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意识;要加大新修订《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及时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污染源,突出重点,在防治工作中下功夫、见成效;要多措并举、科学施策,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各职能部门发挥各自职责,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做扎实。
检查组强调,要集中力量推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整治,以“三严三实”作风解决好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人大要综合运用监督、询问等法定职权,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着力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