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士宽主持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庆、董宏业、朱燕云、汪方应、张瑞中及秘书长王连旺出席会议。副市长刘礼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兵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有关议案并作出了批准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审议认为,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项目规模适当,符合我市实际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希望市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严格规范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资金调度,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问责追究机制,打造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陈士宽就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我市人大各项工作强调,一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要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二要推动工作创新发展。要更加注重实践创新,不断拓宽监督工作思路;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要试行代表问政新举措,支持专业代表小组开展工作。三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贯彻群众路线与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有机统一起来,保障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得以全面贯彻执行;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常委会及机关的工作作风,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市人大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迈上新台阶,保障和促进“三区”发展与幸福池州建设。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人大工委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