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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机关要求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来源:   浏览字号: 2007年07月12日 00:00
        最近,由浙江省财政厅组织的资产清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浙江省人大机关通过这次清查,摸清了单位资产的情况,通过分类统计、全面盘查,较好地解决了部分资产帐实不符的问题,建立起了完整的清查系统,包括卡片及报表系统,为以后对资产进行科学、有效、动态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长期以来,浙江省人大机关由于受到办公场地的影响。固定资产虽搞过多次清产核资,但基本上还是前清后乱;固定资产的配置、核销和规格不统一、不规范;固定资产意识比较淡薄,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职能处室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不到位,无专人负责。省人大机关针对此次资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资产的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避免单位资产的损失。

  加强财务管理。财务部门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的增减应及时登记入帐,保证账目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定期与资产管理人员核对,保证帐、卡、物相符。

  由专人管理单位的资产。各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由内勤人员统一管理,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并定期与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核对。

  建立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有关部门事先应拟定购置预算报告,经办公厅分管副主任批准后,交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有关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进行固定资产采购。

  建立单位固定资产领用和归还、报废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确保单位资产科学、有序的管理,保障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来源:中国-浙江人大网    2007-07-10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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