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征集明年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
为有效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公开和透明,保障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使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更加贴近民生、符合实际,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要求,从今日起到12月20日止,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2013年的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
本次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围绕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城市建设管理、节约资源和加强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建设为主要内容,提出具体的立法意见和建议。征集监督议题,则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等内容,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提出的建议项目,应有立法项目或监督议题的名称、基本内容。所提项目或议题一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或监督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时,将邀请提议人(或单位负责人)参与。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以以单位的名义提出,公民可以以个人的名义提出。凡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议题,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确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公民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本人签名,并注明具体联系(电话)方式。提出建议,可以采用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来信请寄: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处(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或监督议题”,邮编:310026),联系电话:0571-85250711、85250742,传真:0571-85250775,电子邮箱:MINGQQ0742@163.com,联系人:明启强、王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