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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到衢州调研保障性安居工程

来源: 衢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5月15日 11:01

5月7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明率省人大调研组来衢,调研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居亚平、副主任王延生,副市长占跃平出席座谈会。

去年,我市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6432套,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任务数(5949套)的108%。2012年度房地产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760亩,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总面积为495亩,占房地产用地计划总量的28.1%。我市今年建设计划为:新开工项目5950套;竣工4300套。其中市本级(含巨化、开发区、西区)开工建设任务为2218套。在分配上,共落实廉租保障800户。目前,全市保障性住房已经落实项目28个3798套,已开工1500套,开工率为25.8%。

冯明充分肯定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需求来定保障性住房数量,根据规划合理安排布局,有效保障保障性住房质量,让保障性住房效应得到最大发挥。要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新模式,探索完善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合并机制以及退出机制,真正使保障性住房在阳光下操作,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居亚平指出,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通过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全力推动政府把这项民生大事做实做好。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来衢调研,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从突击性、阶段性工作变为一项长期性工作,从应急、单一的规划向长期、整体、系统的规划转变,把临时性政策转为长效性政策,以制度来规范和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尽可能地把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以立法或作出决议决定等形式法制化、规范化,以法律和制度来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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