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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金华召开

来源: 浙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12月19日 16:11

  12月14日,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金华召开。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11个市人大常委会的分管领导作了发言。大家回顾总结了今年以来内务司法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明年工作思路,并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内务司法职能,提升内务司法工作实效等交流了经验和体会。会议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钱中贤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厉志海副主任指出,一年来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值得肯定,体现了司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执法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等特点,同时形成了一些值得总结的经验做法,即必须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内务司法工作才有正确方向,才能把握主动权;必须依法履职,跟踪督查,内务司法工作才有效率,才能发挥最大效应;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内务司法工作才有深度,有高度;必须加强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内务司法工作才有力度,才能取得新的突破。

  厉志海副主任要求,明年是深入实施省“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要结合当前新形势新挑战的要求,妥善把握好三个关系,扎实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各项工作。一是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依法履行法定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根本所在。要自觉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和科学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的职能优势,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基层民主发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二是要正确处理专委会与常委会的关系。要善于发挥为常委会提供决策依据和抓好落实等各项职能,在 “专”字上做细做深做实,充分发挥“专”的优势、履行“专”的职能,做好“专”的工作,专心致志履行职责抓好落实。要善于谋划,拓宽工作思路,主动将工作融入常委会工作大局。要善于抓落实,按照增强务实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立法质量等要求,将人大的各项决议部署认真予以落实。三是要正确处理上下级人大的关系。积极发挥上下级人大之间法律监督、工作指导、业务联系等职能,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参与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配合力度,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系机制等方式,共同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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