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农资委召开第十三次全体委员会议
11月10日,市人大农资委在机关四楼2号会议室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农资委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从汇报情况看,这两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落实市人大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议意见上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成效。一是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二是加大了财政支农力度,2010年全市预算内外共投入“三农”资金119.4亿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29.42亿元,同比增长35.79%,并整合了市级财政支农资金,变34个多名目专项资金为四大类;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定市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落实土地执法监察。2011年,我市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651件;四是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健全农技人员考核体系,落实农技推广经费,进一步健全农业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目前各县(市、区)都已将农技人员及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市已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100多个;五是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5504元,1168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人均纯收入6664元。全市实现农户下山搬迁5260户,2.0039万人。5个欠发达县全部实施低保标准随当地最低工资调整的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户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额不低于50元。
委员们在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后认为,市政府落实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议意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以下几个方面还要进一步落实审议意见:一是要保证农业发展资金,将农林水支出分别单列,便于清楚农业财政投入情况,并集中使用有限资金,用出成效。二是农业执法要突出重点,目前要突出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三是农技人员应重新归口部门管理,从根本上改变现在农技队伍涣散,跟不上形势要求的情况;四是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要结合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推进,县域内统筹农房集聚空间布局,大力推进“三分三改”,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市人大农资委委员、常委会农资工委成员及市府办、市农业局领导参加了会议。(朱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