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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

来源: 湖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4月29日 09:49

  4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人行关于市金融部门服务转型升级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金融工作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去年以来,市金融部门按照“政府协调,银企合作,市场规范”的原则,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金融运行呈现良好态势,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建设和转型升级。要进一步合理配置财政性存款,重视政策性银行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大对资金转让情况的考核力度,认真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金融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金融保障。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市级政府性债务预算执行和2011年债务预算编制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市政府及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严控制债务规模,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管理,有效化解债务风险,政府债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要进一步提高债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偿债能力分析,落实偿债资金,盘活政府性资产,充分发挥财政性存款的作用,减轻利息负担,保证政府投资平台健康运行。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政府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工作初审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等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 4月29日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汇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沙铁勇主持会议,副主任丁文贲、孙新耀、曹会明、吴哲勇及秘书长柴根初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水霖、秘书长徐克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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