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人大: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
为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好种子法,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良种有效供应、种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从9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执法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检查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六个执法检查组,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进行,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深入倾听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内容为2007年1月1日以来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江山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突出三方面:一是政府行政许可行为是否规范。主要查许可证的核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核、审批职责,有无越权审批情况,有无给不符合条件的核发许可证情况,有无在规定期限内对发证申请不予答复的不作为行为,有无在发证过程中乱收费情况等。二是以供种数量、种子质量、品种安全三大安全为重点的市场监管是否到位。主要查种子市场经营情况,即种子经营单位和个人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种子经营的相关规定;出售的种子质量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包装、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规定;有无品种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未审先推或不在品种审定适宜区域内推广的行为;对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情况。三是财政投入是否有保障。主要查是否依法落实种子发展规划、种子储备、市场检查、质量检验,以及种质资源普查、新品种引进、试验和筛选等工作经费,保障种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检查和调研情况,研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同时,召开常委会会议,集中听取市政府自查报告和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交由政府抓好整改落实,并适时进行跟踪督查。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