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王基信副主任出席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座谈会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民主管理的实施主体,明晰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进一步确立了厂务公开制度,具体规定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和义务,充实了平等协商的内容,完善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9月28日下午,杭州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座谈会,市人大内司工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委员会、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和杭氧集团、杭玻集团、传化集团等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基信出席座谈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王基信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七大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强调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共谋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着力点。我们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总战略的高度,从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行企业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王基信副主任强调,要认真学习《条例》,把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广泛宣传《条例》,营造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社会氛围;切实抓好培训,奠定贯彻实施《条例》的基础;强化工作责任,切实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王基信副主任要求,各部门一定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凝心聚力推进我市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各级人大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全市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认真对待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大力支持工会工作,对侵犯职工民主管理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整改。各级工会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帮助企业建立起民主管理的机制;要注意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利用多方面的资源,整合贯彻实施《条例》的力量。基层工会组织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修改、完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完善组织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行形式,有效开展工作。(黄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