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内司委到海盐开展立法调研
徐海华
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孝琳一行到海盐开展调研,征求对《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海盐县部分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乡(镇)工会、行业(区域)工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海盐县委副书记姚沈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引良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就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监督与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张孝琳指出,《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自1999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推进企事业单位规范劳动合同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条例中的许多内容已经与当前经济社会不相适应,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修订完善。对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张孝琳表示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法律草案。同时张孝琳希望与会人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推进地方人大的立法工作。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