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到舟山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活动
5月1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带领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到舟山市开展“代表接待日”暨代表建议督办活动,面对面与在舟山的部分省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民声民意,并提出督办意见。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舟山代表团王伟领衔提出了《关于尽快建立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管理办法的建议》和《关于将岱山县大陆引水二期列入浙江省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的建议》、邱安全领衔提出了《关于切实保护渔民利益的建议》、余河通领衔提出了《关于要求完善舟山船舶企业出口退税地方财政负担机制的建议》。其中,王伟领衔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管理办法的建议》被列为重要建议予以办理。建议承办单位现场汇报了办理的有关情况,领衔代表王伟、邱安全、余河通对就有关代表建议的办理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指出,提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也是反映民声民意的具体体现;政府及有关部门承办代表议案、建议责无旁贷,有条件的要抓紧办,没有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去办,对一时办不了或办不成的,要说明充分理由,切忌做表面文章,要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问题。舟山代表提出的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保护渔民利益、大陆引水等建议,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反映了舟山及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要求,是代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思考总结的成果,充分体现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意识。办理好这些建议是承办单位的法定职责,有关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抓好办理,不断在提高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接受代表的监督,进一步推动各方面的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代表接待日”活动,是十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已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陈康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