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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全市人大主任学习选举法

来源: 衢州日报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29日 08:55

  衢州日报4月29日讯 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全市人大主任学习选举法研讨会,在江山市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会荣,副主任雷长林、王延生、汪惠芳、吴金花、黄小民、赵正良,秘书长徐南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鸿富主持。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新修改的选举法,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惠芳,介绍了选举法修改中代表审议情况及立法背景,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延生在发言中说,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是新选举法的法定首学者、研究责任者、施行主持者和选务操作者,在学习中要注意把握好代表广泛性与先进性的关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关系、选民常住性与流动性的关系、户籍与居住的关系、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关系。通过学习研讨,大家一致认为,选举法的修改充分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举措,是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一座新的里程碑。

  黄会荣指出,选举法是规范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基本原则和组织程序的一部基本法律。学习新修改的选举法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是依法履责的客观需要,也是做好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人大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学习选举法的重大意义。要加强学习,制定科学的学习方案,丰富学习的形式和层次,吃透新选举法的精神实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以示范表率激发广大代表、机关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的热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有的放矢,针对问题学习,在学习中对问题提前预判、提前分析、提前思考解决方案。

  黄会荣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常委会要联系实际,狠抓落实,确保新选举法真正落到实处。要准确把握贯彻落实新选举法的正确方向,做好新选举法贯彻实施的调研工作,以创新精神解决新选举法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领导,加强新选举法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学习贯彻先选举法为契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崔正华)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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