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11月25日—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红鸣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建新、武昌、徐岳明、陈志雄,秘书长朱山华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志雄作关于《丽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市法院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科技局、民宗局等7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工作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若干规定》。
虞红鸣指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内涵、紧密联系实际、指导人大工作,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谋划好新一年的人大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虞红鸣要求,要深入调研、科学谋划,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找准人大服务大局与发挥自身优势的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代表、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民意摸清、把情况理透、把问题搞准、把思路理清,努力使明年人大工作更加契合实际需要、体现人民意愿。
开好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虞红鸣要求,会议筹备要早部署,尽早制定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分工,责任到人,尽量把各项工作做在前,使筹备工作有条不紊。工作报告要早成稿,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精益求精,确保质量,努力使报告务实精炼、富有新意。建议引导要早行动,认真组织引导代表紧扣党委工作大局、把握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深入基层实际,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加强对代表撰写议案建议、讨论发言等工作的指导,帮助代表知情明政、了解民意,努力使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更好地反映民声、体现民愿。
副市长徐子福,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