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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情况调研

来源: 丽水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5年05月05日 09:27

  根据201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情况的专项报告,3月中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就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情况开展了调研。

  调研工作以贯彻落实《关于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丽委办发〔2014〕56号)情况与存在问题、丽景民族工业园和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管理体制问题与解决办法为重点,先后到市开发区、景宁县、缙云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景宁和缙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征求了当地人大常委会、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意见;召开市政府及市编办等8个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及进一步理顺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意见建议。

  市政府高度重视理顺集聚区管理体制尤其是市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经过几次梳理,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得到不断完善,为加快生态产业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但调研中发现,随着经济发展步入中高速增长新常态、低丘缓坡开发规模严格控制,以及开发区步入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并重阶段,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原有的管理体制尤其是丽景园、丽缙园的管理体制,已出现一些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市调研组建议市政府要加强集聚区管理体制研究,全面调整完善集聚区管理体制,更好加快我市生态产业集聚发展。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关于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情况的调研意见汇总》发函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提交市政府认真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情况的报告。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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