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项目调研
为了积极承接地方立法权,超前谋划、超前准备、超前研究,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确保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项目调研工作。
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康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开展立法项目调研。调研组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立法范围,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根据市委中心工作,结合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实际,就近期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进行走访、座谈,广泛征求建议、意见。4月8日以来,调研组先后到市政府法制办,就政府法制部门的立法库建设情况、当前立法需求、人大与政府立法衔接机制等,与该办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分别召开了市公安、国土资源、规划、住建、城管与执法等15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又分别在龙湾、平阳召开南、北片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法制部门座谈会。
由于此前对立法权企盼了28年之久,温州又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有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引领,因而大家对这次新机遇表现出了高涨的热情,此次立法项目初步调研共征集到了立法项目建议、意见100多条,有的单位还精心准备了较为详细的立法项目建议材料,表明了对某些立法项目的迫切性。
地方立法权的获得,无疑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城市法治建设水平、城市管理水平,促进温州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地方立法意味着地方事务自主管理权限一定程度上的扩大,但同时也意味着政府自身行为必须更加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德康在调研中指出,立法权是城市政治地位的提升,是地方改革发展的制度竞争力,也是地方依法治理能力的加强。因此,一要统一思想,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立法权,真正用好立法权,为温州的赶超发展服务。二要围绕中心,超前谋划,超前研究,做好立法的项目和机构、人员、能力等准备,按照轻重缓急,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三要通力协助,形成合力,实现温州立法工作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