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一、决定任命:
凌志峰同志为绍兴市公安局局长。
二、任命:
叶放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决定免去:
刘国富同志的绍兴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严照良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史和新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洪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一、决定任命:
凌志峰同志为绍兴市公安局局长。
二、任命:
叶放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决定免去:
刘国富同志的绍兴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严照良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史和新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洪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