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6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报告。为配合好审议,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调研组就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深入调研。调研组围绕反渎职侵权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侦查一体化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队伍建设情况等重点内容,认真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2011年以来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汇报,广泛征求了市政法各单位和市纪委、审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市场监管等单位以及市人大代表、律师等对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宋永平副主任代表调研组对市检察院近年来反渎职侵权工作总体情况表示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力度。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以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保等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坚决打击这种“不落腰包”的腐败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着力加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多途径多方法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反渎职侵权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四是要扎实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互通、交流沟通、案件移送等方面的衔接,切实发挥相关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预防渎职侵权案件的发生。
在市本级调研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还将赴莲都、龙泉、青田、庆元、云和深入开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