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法制委跟踪监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6月14日下午,法制委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相关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由法制委主任委员张国光主持,市政府任玉明副市长报告我市残疾人工作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德康到会作重要讲话。
2012年7月,市人大法制委对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的市政府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相关意见交由市政府研究落实。今年6月上旬,法制委结合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建议的督办工作,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相关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召开建议督办会听取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赴乐清市和苍南县调研相关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一年来,市政府及相关单位积极研究落实法制委提出的意见,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省相关条例,全面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我市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2.85亿元,实现重度残疾人托(安)养9950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935例,辅助器具适配2523件,均超额完成省任务数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数;并出台相关政策将25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扩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面,有223588人残疾人得到实惠,比上午增加5368人,残疾人社会保障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但是,我市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还仅由全省最后一位提升到倒数第二位,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残保金征收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会上,黄德康副主任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他强调,要创新社会管理,下大力气推进残疾人事业更好发展;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重视和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利用社会资源统筹解决残疾人照护和托养问题。他要求,市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各负其责、狠抓落实,通力协作,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法制委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法工委负责同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省、市人大代表中的残疾人代表列席会议。(高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