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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部分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2008年7月24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 新华日报  浏览字号: 2008年07月25日 0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因行政区划变动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部分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重新确定如下:

  一、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34名,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341名。

  二、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315名,射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319名。

  三、扬州市维扬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13名,邗江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31名,仪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39名。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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