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物业管理立法调研座谈会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住建、财政、公安、民政、部分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以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立法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美霞参加座谈会。
相关部门、单位和部分代表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践,对《条例》修订提出了制定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维修基金方面,要在增值保值问题上做好文章,在保障维修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维修基金使用的程序上更加灵活。设立应急维修资金库,由各市住建局和财政局共同监管;借鉴外地经验做法,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施承担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义务等。(张云峰)
编 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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