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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获得通过

来源: 苏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3月10日 10:28

  3月1日召开的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要点分“上半年工作安排”和“下半年工作建议”两大部分,确定了全年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

  今年上半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确保完成本届人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为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工作要点提出了上半年四个方面的工作安排:一是认真开展立法工作,对《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公路条例(修改)》进行立法调研,对“古村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电梯安全管理”、“代表议案工作”和“环境保护”等五个项目开展前期调研,试行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着力实施监督项目,以推进实施“十二五”规划为重点,开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等三个方面的监督项目。三是积极做好代表联络和议案建议工作,抓好代表议案的调研工作,始终保持与代表的密切联系,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组织对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开展人代会前专题培训。四是切实抓好换届选举,抓好宣传、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落实,认真筹备和召开新的一届市人大一次会议。

  工作要点还对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五点建议:立法工作方面,要认真研究制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组织实施立法正式项目,深入开展调研项目,积极配合、参与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立法工作。监督工作方面,要加强对转型升级、公正司法、实事项目等重点热点问题、计划财政工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代表人事工作方面,要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强化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议案建议工作方面,要继续抓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美好家园”代表议案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重要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为在苏全国、省人大代表向全国、省人代会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相关服务。自身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加强与各市、区以及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和沟通。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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