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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来源: 苏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3月07日 14:21

  3月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副主任徐国强、朱建胜、程惠明、杨升华、钱海鑫、金明、朱玉文,秘书长张厚和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曹福龙、张跃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兆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悦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要点。会议要求常委会各工委、室按照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搞好服务,确保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美好家园”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这个报告对议案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论证,提出的处理意见符合实际。为此,会议决定将这项代表议案交政府办理,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议案的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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