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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6次主任会议

来源: 苏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10月12日 09:42

  10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讨论确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程草案、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苏州市档案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就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重点和要求进行了研究部署:

  一是要更加注重立法民主,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对《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和《苏州市消防条例(修订)》等两项年度立法任务,有关工委要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认真抓好立法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把好征求意见关、修改关,注重发挥立法咨询员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的作用,注意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开门立法,提高立法的民主化水平,保证这两项立法的质量。同时,对列入今年立法预备项目的《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2项法规以及《苏州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条例》、《苏州市审计条例》等两项调研项目,有关工委要抓紧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民意,做好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轻重缓急、急需先立的要求,提出立法意见,将苏州急需的、立法条件成熟的项目,及时向常委会建议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二是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前不久,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苏州发展的总体要求是 “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这是苏州发展的大局,人大工作必须围绕这个全市发展大局,积极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谋划明年工作安排,努力为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要自觉将监督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区三城”建设的大背景中,努力与市委的决策部署形成合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财经工委要跟踪了解我市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好年底的常委会视察活动。环资城建工委要对老街巷代表议案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为主任会议听取相关汇报作准备。有关工委要加大对古村落保护工作调研力度,切实保护好吴文化“活化石”。

  三是要更加注重拓宽渠道,着力发挥代表作用。要加强对今年人代会两件议案办理情况的跟踪,议案建议工委要主动做好相关牵头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工委、室一起,加强调研,了解实情,积极提出督办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政府两个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做好充分的准备,务使这些代表议案都能办出成果,真正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议案建议工委要对今年的217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未办结的进行筛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进行二次办理,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人代联工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异地视察、调研等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四是要更加注重统筹安排,着力筹备好人代会。人代会筹备工作十分繁琐,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大家凝心聚力,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并妥善做好与出席全国和省人代会的工作衔接,确保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圆满成功。人代会的筹备工作要抓住三个重点:一是要抓紧起草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办公室、研究室要着手报告的起草工作。根据会议的倒计时安排,要于11月15日前完成工作报告稿初稿,为下一步修改完善留下足够的时间。各工委、室要积极支持配合,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梳理出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找出工作的亮点,并将这些内容提供给起草小组,为工作报告起草提供详实的资料。二是要抓紧酝酿人代会上的代表议案。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议案是法律赋予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要及早做好准备工作。人代联工委要组织代表开展人代会前活动,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创造条件,议案工委要对代表有可能提出的议案进行摸底调研,了解情况。其他工委平时掌握的情况较多,要积极提出议案的候选项目。三是要抓紧制定明年的工作计划。各工委要积极围绕制定明年人大工作计划开展调研,要把调研重点放在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保护生态、维护稳定上来。通过调研,积极向常委会提出明年工作项目的建议,为制定明年的工作计划提供参考和依据。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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