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召开
3月17日,全市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沛县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开文,沛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兴振,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晓雷,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张新茹出席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和内务司法(法制)工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冯兴振书记首先致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张新茹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2010年工作情况及2011年工作打算;各县(市)、区人大总结去年工作,交流今年打算,座谈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最后李开文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李开文主任首先肯定了市及各县(市)、区人大内司(法制)工委去年的工作。他说,过去一年全市人大内务司法机构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富有特色。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合力显著增强,整体效果进一步显现。
李主任就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内司工作应在促民生、维稳定、促法治建设方面有所建树。民生民权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考量政府工作的核心指标。内务司法工委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内设机构,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对公、检、法、司、民政以及群团组织工作与民生民权、社会稳定、法治徐州、平安徐州的创建有着密切关系,对他们工作情况的监督是内务司法工委职责所在,内务司法工作大有作为,同时也任重道远。
二是依法用权、重在实效。人大的立法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立法调研应落到实处,要在立法的可行性上下功夫。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给予积极配合帮助,争取明年有较高质量的法规出台。内务司法工委要通过调研、组织常委会委员视察、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等方式,行使好监督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是要把“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的品牌做实、做优。评议范围要从目前对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行政首长出庭庭审情况评议向评议人民陪审员延伸。在选案机制上,要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对当地或某一行业影响较大、争议较大的案件,以及到人大信访的重大案件和重访、缠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时还要侧重对新类型案件、执行和调解案件组织旁听。对案件实体部分评议时要把握好尺度,不要对案件的定性以及裁判结果发表意见,仅限于事实是否清楚,反馈时一定要注明“仅供参考”。
四是加强沟通,互相配合。一要采取听取专题报告、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二要主动加强与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要与省人大内司委加强联系,争取省人大的工作支持和指导。徐州两级人大更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建立内务司法工作联动机制,对重要的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和工作调研等,最好同步进行,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