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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为推进“三区三城”建设作贡献

来源: 苏州市人大  浏览字号: 2011年02月25日 09:58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苏州扎实推进“三区三城”建设、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积极主动地发挥职能作用,更加突出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依法履行职权,有力推进“三区三城”建设,为苏州“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

    ——增强立法为民意识,科学立法,更好地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今年计划制定《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苏州市消防条例(修订)》、《苏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3项地方性法规。《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等2项法规被列入立法预备项目,《苏州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条例》、《苏州市审计条例》被列入调研项目。立法过程中,将进一步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通过法规草案公示、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在起草和审议法规草案过程中邀请相关代表参与。

    ——增强科学发展意识,依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一是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促进全市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重视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城乡发展、科技创新、低碳经济、传统产业提档升级等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督促政府处理好转变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二是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社会领域的监督,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强化民本意识,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监督,推动财政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进一步畅通民众利益诉求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推动就业、就学、物价、住房、交通、养老、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征地拆迁、老新村和老街巷改造、社会保障等事关市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的解决。三是突出建设宜居城市,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节约用水、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消防、水源水质保护、扬尘治理、电子废弃物处理、汽车尾气污染整治、山体资源保护、湿地保护、耕地保护等工作,依法实施监督,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增强代表主体意识,主动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把尊重代表权力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为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提供更优更好的服务。坚持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接待代表日制度和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多方面听取代表意见,了解代表要求。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有计划安排部分代表参加立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充分发挥代表参与议事决策的作用。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坚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工督办代表建议意见的工作,对一些重要的代表建议实行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现场督办。

    ——进一步增强积极进取意识,务实奋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把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对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及法律知识的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贯彻中央和市委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深入推进机关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良好服务。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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