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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来源: 苏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1月22日 14:5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11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副市长王鸿声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市场流通等环节进行了汇报。

  据介绍,自去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迅速调整食品监管机构职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力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有效维护了全市食品安全稳定形势,连续4年被省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市。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表示肯定。

  但是,对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是食品安全工作面广量大,有关监管机构和队伍相对薄弱,亟待充实;二是农业初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土壤、大气、水环境等农业生产外部环境尚未根本好转;三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街头食品摊点分布范围广、进货渠道复杂、卫生条件差,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四是我市农产品自给不足,外来农产品约占三分之二市场份额,给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五是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如对小作坊的监管办法尚未出台,形成了监管死角。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在苏的省、市人大代表纷纷发言,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并从理顺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杜国玲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更关系到每一位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不仅关系到这代人的健康,更关系到下代人的成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把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保障工作与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落实政府各部门监管职责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分段管理、细化职责与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让老百姓免受有毒食品的危害。

  杜国玲主任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坚持不懈,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摊点和地下作坊,坚决惩治违法企业,提高各类企业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意识和水平。二是要齐抓共管,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重点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真空地带和盲点、死角,进一步细化各部门职责,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避免追求短期效应。三是要行政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前一阶段全国范围内许多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揭露曝光,都有赖于新闻媒体的有力介入,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方面,新闻媒体发挥了“啄木鸟”和“瞭望哨”的作用。我市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行政公开的各项要求,接受新闻监督,欢迎新闻监督,闻过则喜,从善如流,自觉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新闻监督的阳光之下。四是要加大投入,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朱方硕)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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