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无锡召开
2010年4月6日至7日,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无锡召开。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民主立法,研究、部署在今后的地方立法工作中更好地推进民主立法,切实做到立法为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邵伟明主持会议。
朱龙生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一要深刻领会推进民主立法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推进民主立法是实现立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立法服务大局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二要多措并举推进民主立法,切实做好地方立法的公开透明,明确应当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渠道,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搞好立法调研、做细立法论证、抓好立法听证等方式,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各方面对地方立法的有序参与。三要注重成效,切实把民主立法落到实处,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认真执行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推进民主立法的规定》,把握规定的基本要求;要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决不搞形式、摆架子、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要不断总结,探索民主立法的新渠道,创新推进民主立法的方式方法,真正把民主立法作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抓手,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巧仁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届以来的民主立法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关于推进民主立法的规定》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并就贯彻落实规定,继续推进民主立法谈了一些想法。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先后作了交流发言,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民宗侨委提供了书面发言材料。
四个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及法制委、法工委的领导,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的组成人员,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法规处的负责同志,以及省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的部分同志约90人参加了会议。